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开莲,女,****年**月**日出生,布依族,住贵州省都匀市。 被告:王玉锋,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都匀市。
审理经过
原告王开莲与被告王玉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被告王玉锋需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告王开莲与被告王玉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毛 雯 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林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