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多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现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晨,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洪光,安徽王善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王多旭因与被上诉人陈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1)皖1602民初5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多旭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多旭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王多旭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25元,减半收取112.5元,由王多旭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安翠香 审 判 员 黄战营 审 判 员 王艳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高辛冉 书 记 员 李宋培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