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谢乾,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务川自治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谢乾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冻结了被执行人谢乾在62×××34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29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谢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3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