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文书内容
原告:深圳市润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钟屋社区航城街道航空路领秀花园D、E座E座2602。
法定代表人:管丽君,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谢友纲,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罗水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告:柳辉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告:湖南省楚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66号金色屋顶大厦601。
法定代表人:柳辉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邓红霞,衡东县凌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受理原告深圳市润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省楚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罗水根、柳辉煌(以下简称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深圳市润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申请撤回要求三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龙塘休闲民宿村装饰装修协议书》,如三被告不能继续履行则向原告支付擅自变更合同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并撤回就《龙塘休闲民宿村装饰装修协议书》向被告主张的权利。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润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撤回部分诉讼请求,是行使其诉讼权利,依法应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润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要求三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龙塘休闲民宿村装饰装修协议书》,如不能继续履行则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