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昌锋,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淮北金亿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高岳路路北。
法定代表人:王小云,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邓林与被告淮北金亿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2021年6月24日,原告邓林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邓林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31元,减半收取415.5元,由原告邓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