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勇,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周口市川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柯应时,系河南明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周口天鹅职业中专。
法定代表人:张小东,系该学校校长。
审理经过
原告李勇诉被告周口天鹅职业中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2021年7月16日,原告李勇以双方已经庭外调解解决纠纷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勇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无规避法律行为,本院予以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41元,由原告李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