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文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范凤霞,女,汉族,住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
被执行人:王丽丽,女,汉族,住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
被执行人:刘春冬,男,汉族,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范凤霞与被执行人王丽丽、刘春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黑8102执12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