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反担保申请人:刘玉洁,女,****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11198801275845,汉族,住徐州市泉山区湖滨新村41号楼*单元*室。 被申请人:候和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云龙区。
审理经过
反担保申请人刘玉洁与被申请人候和平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作出(2021)苏0303财保6号民事裁定书,扣押刘玉洁所有的车牌号为苏C×××××号车辆。2021年5月25日刘玉洁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并向法院提供现金20万元予以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反担保申请人刘玉洁的解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刘玉洁所有的车牌号为苏C×××××号车辆的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晓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许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