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贺雅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被告:杨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晋中市。
审理经过
原告贺雅杰与被告杨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贺雅杰撤回对被告杨凯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贺雅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