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龙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黄州区人,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被告:郑直,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黄州区人,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龙赢与被告郑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龙赢撤诉。
案件受理660元,减半收取计330元,由原告龙赢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