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贵州东方民族工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某(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贵州东方民族工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645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138元,(未执行到位的部分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贵州东方民族工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已缴纳执行费2097元。至此,贵州东方民族工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民终16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