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业云,男,住山东省商河县。
被告:陈守举,男,住山东省平邑县。
被告:济南小小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560781968G),住所地济南市。
代表人:于秀峰,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王业云与被告陈守举、济南小小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原告王业云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业云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王业云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王业云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许小玲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杨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