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大中富乐村红螺东路21号56幢216室。
法定代表人:乐荣生,董事长。
被告:任庆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汶上县。
被告:郭文文,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汶上县。
被告:王林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汶上县。
被告:任庆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汶上县。
被告:郭文文,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汶上县。
被告:刘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汶上县。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任庆章、郭文文、王林林、任庆绅、郭文文、刘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