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胜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都匀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壮,系贵州宏匀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嘉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审理经过

原告黄胜敏诉被告陈嘉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胜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嘉彬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黄胜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2.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至所有本金还清之日时止(利息计算标准为: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暂计算至起诉时2021年4月12日,已产生利息:5万元×3.85%+365天×102天=538元)。第一项和第二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50538元。3.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原告与被告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在黔南地区从事工程施工,因缺乏资金周转,特向原告借款。2020年5月17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中载明了借款人陈嘉彬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载明“于2020年5月17日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五万元整。”该借条中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证是空白的,借款人将该借条交付给原告由原告自行填写。被告出具《借条》当日和同月20日,原告分别向被告转账支付借款本金3万元和2万元,合计5万元。因借条中未约定还款日期,而原告可提供手机信息证明在2020年12月原告就已向被告要求还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告主张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为: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暂计算至起诉时2021年4月12日,已产生利息:5万元×3.85%+365天×102天=538元。综上所述,因被告迟迟未向原告归还借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

被告陈嘉彬未到庭应诉及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以下事实: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50000元,并于2020年5月17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当天原告就向被告转账借款30000元,于2020年5月20日向被告转账借款20000元,原告于2020年12月底向被告主张偿还,被告并未偿还,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以上证据经审查核实,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当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案中,原告出示的证据能够证明原、被告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因被告陈嘉彬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黄胜敏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原告主张借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直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对本案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陈嘉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黄胜敏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 二、被告陈嘉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黄胜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自2021年1月1日起,直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4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32元,由被告陈嘉彬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胡  光  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  昱  莹 书 记 员 王梦蝶(代)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