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刘树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原系第四师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现在第七师奎屯监狱服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刘树建罚金一案中,于2021年4月26日将被执行人刘树建的银行存款账户以250000元为限予以冻结。现因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树建银行存款250000元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