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和顺县人,现住和顺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仲祥,和顺县李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华庆,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和顺县人,现住本村。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顺支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新建街47号。
负责人:焦亚亭,职务: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梁静与被告张华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2021年1月6日立案。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与杨素芳诉被告张华庆、中古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且二个原告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和顺县人民法院)起诉。为节省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本院决定合并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并入本院(2021)晋0723民初46号案件审理。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张芝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赵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