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骆振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清丰县。
被告:张杰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民权县。
审理经过
原告骆振勋与被告张杰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