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吕文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裕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容国栋,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郝佳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深泽县。
审理经过
原告吕文杰与被告郝佳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4日立案。原告吕文杰于2021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吕文杰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吕文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762元,减半收取14,881元,由原告吕文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