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文书内容

原告:高增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白河林业局规划设计处退休工人,住吉林省安图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玉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白河林业局宏源木业有限公司退休工人,住吉林省安图县。

被告:时立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白河林业局供水供热公司退休工人,住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第三人:宫兆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审理经过

原告高增福与被告时立友,第三人宫兆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原告高增福于2020年7月9日,以双方已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民事权利自治原则,并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告高增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高增福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00元,原告已预交,现减半收取计150.00元,由原告高增福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