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宋艳芳,女,汉族,现住七台河市桃山区。
被执行人:田玉喜,男,汉族,现住七台河市桃山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宋艳芳与田玉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903执恢198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