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自诉人李海全,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住辽宁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杰,系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人贾波,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住辽宁省。
审理经过
自诉人李海全以被告人贾波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本院提起控诉。现自诉人李海全以被告人贾波下落不明、无被告人供述为由,申请撤回自诉。
本院查明
本院审查认为,自诉人李海全要求撤回自诉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自诉人李海全撤诉。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吴小玲 人民陪审员 朱晓红 人民陪审员 于素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曹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