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计德贤,男,****年**月**日出生,住址黑龙江省铁力市。
被执行人:张烁,女,****年**月**日出生,住址黑龙江省铁力市。
被执行人:李洪权,男,****年**月**日出生,住址黑龙江省铁力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计德贤与被执行人张烁、李洪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生效的(2019)黑0781民初741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781执6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