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德令哈市城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德令哈市黄河路2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2710534189K。
法定代表人:陈涛,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海绿纤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德令哈市工业园管委会4楼4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2MA75482K4N。
法定代表人:沈国尧,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沈国尧,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黄爱君,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德令哈市城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青海绿纤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沈国尧、黄爱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德令哈市城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青28执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