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程光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被告:孙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庄河市。

被告:大连宏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后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91431933F。

法定代表人:王作明。

审理经过

原告程光辉与被告孙崇、大连宏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