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异议人(被执行人):何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申请执行人:廖保家,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台山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保家与被执行人何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粤0781民初1813号、执行案号为(2021)粤执1036号]中,何丽对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审查过程中,何丽于2020年4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何丽以另行主张为由申请撤回执行异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异议人何丽撤回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