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岛某合作公司,住所地:青岛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红旗路23号2号楼2单元22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399689419L

法定代表人:刘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某,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某,男,汉族,住山东荣成市。

审理经过

原告青岛某合作公司与被告李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2日立案。2021年3月26日,原告青岛某合作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被告李某在答辩期间提起反诉,后又撤回反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按原告青岛某合作公司撤诉处理。

二、准许被告李某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青岛某合作公司负担;反诉费156元,由被告李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