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俊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乐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体祥,河南昭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胜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乐县。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黑朱庄路107号6号楼9、10、11、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67243879X。

负责人:贾国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焦芳芳,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巍,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审理经过

原告吴俊卿与被告李胜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原告吴俊卿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吴俊卿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吴俊卿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吴俊卿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