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陈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陈伟罚金一案中,查封被执行人陈伟与范翠花共有的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房产。现该房产拍卖成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陈伟与范翠花共有的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