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陈宇盟,男,汉族,住济南市高新区。
被执行人:潘关多,男,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
被执行人:周寿献,男,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陈宇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潘关多、周寿献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21)鲁1621民初409号民事判决书业已生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本案全部款项偿还给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据此本案符合结案条件,予以结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1621执15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