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瑞平。
被执行人:高国林。
被执行人:陈宗喜。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瑞平与被执行人高国林、陈宗喜合同纠纷一案,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冀0826民初40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纠纷款997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行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冀0826民初4041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本案予以结案。
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