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迎军,男,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李战平,男,汉族,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关于杨迎军与李战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21)豫9001民特6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李战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李战平位于承留镇栲栳村幸福大街21号的房产。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曹英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