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焓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汉川市人,住湖北省汉川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志林,湖北天进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肖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汉川市人,住湖北省汉川市。
审理经过
上列当事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9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原告张焓镔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合乎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焓镔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被告肖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