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康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柳州市。
委托代理人钟江涛,广西银正(融水)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佘艳琴,广西银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何喜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柳州市柳南区。
被告青华,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柳州市柳南区。
审理经过
原告黄康全诉被告何喜贵、青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4月1日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康全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康全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69元(原告黄康全已向本院预交),由原告黄康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