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袁庄黄山路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5634355421。 法定代表人:李平,该银行董事长。 被执行人:高现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淮南建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高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葛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淮南市第七中学教师,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陈多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淮南八公山区第二中学教师,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现芹,高健,葛涛,陈多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0406执9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苏云平 审判员 冯旭敏 审判员 倪 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梦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