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帅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太康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茂霖,河南格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兴洲(实习),河南格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刘威威,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太康县。
被告:王东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太康县。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继,河南豫太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理经过
原告许帅棋与被告刘威威、王东洋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后,原告许帅棋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帅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许帅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440元,由原告许帅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