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虢x,农村居民。
被执行人:赵x,城镇居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虢x申请执行赵x劳务合同纠纷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赵x银行存款6600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赵x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扣划至文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文水县支行;账号:xxx)。
三、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执行判决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赵x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