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某。
被告:甘肃生平永泰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某。
审理经过
原告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生平永泰食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原告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自愿撤回对被告甘肃生平永泰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其撤诉申请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2元(原告已预交),由兰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