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闻新供销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徐闻县徐城红旗二路。

法定代表人:卢宁兴,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映,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邓进柏,男。

审理经过

原告徐闻新供销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邓进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原告徐闻新供销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以被告资料不详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被告资料不详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徐闻新供销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徐闻新供销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