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潘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
被执行人:杨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潘X与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XX于2021年7月份偿还申请人欠款5000元,自2021年8月份开始每月偿还1000元,至欠款全部还请时止,该案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2704执2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