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胡新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丰城市人,住江西省丰城市。
被执行人:黄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审理经过
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新爱与被执行人黄浩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胡新爱向法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赣0104执6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