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侯某某

被执行人:张某某

被执行人:周某某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侯某某与张某某、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张某某、周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的车牌号为晋MZ7***比亚迪牌轿车和周爱玲名下的车牌号为晋MVF***大众牌轿车,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限内任何人不等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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