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国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津市铝厂毓秀小区****。
被执行人薛智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万,住万荣县荣河镇刘村div>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王国平与被执行人薛智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9日作出的(2020)晋088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国平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3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薛智会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险的现金价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