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拜克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郏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田野,河南克颂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郏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平顶山市湛南东路北1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871751096J。
主要负责人:王琰,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拜克风与被告王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拜克风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原告拜克风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拜克风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