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盐山县金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山县沧盐路。
法定代表人:张琳琳,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宋月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盐山县。
审理经过
盐山县金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宋月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2021年8月13日,原告盐山县金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本案按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盐山县金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