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山、成菊莲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湘0424执恢170号
关联企业: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山、成菊莲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东民二初字第22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肖东山、成菊莲银行存款121700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