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朱学雨,男,1976年6月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
被执行人:淮北市苏龙广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翟秀亚,该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朱学雨与淮北市苏龙广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现因案件需要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上述执行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淮北市苏龙广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