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陈玉琴申请万水平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财保2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6月3日,查封陈文平的丰城市新城区孺子路(人和阳光城东升苑)**栋*单元***室房屋(赣丰房权证新城区字第××号)。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万利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