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雨见,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顺和,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孙记,男,汉族,成年,住。 被告:王花,女,汉族,成年,住。孙记之妻。 被告:王丙言,男,汉族,成年,住。 被告:温会敏,女,汉族,成年,住。
审理经过
原告王雨见与被告孙记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立案。原告王雨见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雨见撤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张红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亚菲 书 记 员 王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