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才让东智,男,****年**月**日出生,藏族,甘肃省碌曲县人,现住甘肃省碌曲县。
被告:余绪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岷县人,农民,现羁押于临夏监狱。
审理经过
原告才让东智诉被告余绪红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9日立案。原告才让东智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才让东智以其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因本案其与被告再无任何纠纷为由,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才让东智撤诉。
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计2525元,由原告才让东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