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王国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海兴县。

被申请人:胡庆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黄骅市。

审理经过 原告王国胜与被告胡庆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王国胜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胡庆乐的银行存款、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在价值52000元以内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王国胜以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单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冻结被申请人胡庆乐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保全金额52000元。冻结账户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孙玉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赵建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